外貿人注意!1月外貿新規必讀!
發布時間:2022.01.10
202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關于2022年部分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即將到期的通知:涉及韓國、泰國、馬來西亞、歐盟、美國五大國家(地區)的共聚聚甲醛、己內酰胺、馬鈴薯淀粉3類產品到期時間最晚為2022年10月23日。公告中附有《將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一覽表》。
http://file.mofcom.gov.cn/article/gkml/202112/20211203232662.shtml
海關總署發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推行過境運輸申報無紙化。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85343/index.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將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生效。《協定》生效實施后,雙方互免關稅比例將超過90%。
http://fta.mofcom.gov.cn/cambodia/cambodia_special.shtml
2022年1月1日起,中國、巴西雙方海關在進出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企業通關便利。企業向巴西AEO企業出口貨物時,需要分別在出口報關單“境外收貨人”欄目中的“境外收貨人編碼”一欄和水、空運貨運艙單中的“收貨人AEO編碼”一欄填寫巴西收貨人的AEO編碼。填寫方式為:“國別代碼(BR)+AEO企業編碼(14位數字)”,例如“BR01234567890123”。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85296/index.html
2020年12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新電池法規提案2020/353 (COD),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逐步替代現行電池指令(2006/66/EC),除部分條款外,現行電池指令將從2023年7月1日起將失效。法律等級也將由“指令”變為“法規”,這將更大程度地確保投放歐盟市場的所有電池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可持續、高性能、高安全,這點還體現在對廢舊電池的收集、處理和回收上。新法規將電池分為四類:(1)便攜式電池;(2)車用電池;(3)工業用電池;(4)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新法規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要求涵蓋電池整個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從電池原材料的生產加工,到電池產品的使用過程,再到退役及報廢電池的回收利用。
俄羅斯將于2022年1月1日全面禁止從俄羅斯出口針葉和有價值的硬木原木,并準備立法和監管框架,對未加工木材的不受控制的出口設置嚴格的障礙。此外,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了一項優惠貸款計劃,以促進木材加工業的現代化發展,促進俄羅斯木材加工的產業升級。
2021年7月9日,韓國環境部發布了《分類排放標簽相關指南》,將于2022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要點如下:早在2020年12月8日,韓國化妝品協會(KCA)和韓國包裝回收合作社(KPRC)推出了“化妝品容器逆向回收計劃”,該計劃經批準后,可豁免“難以回收”標簽。
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將正式生效實施。這意味著當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經貿規模最大、最具發展潛力的自由貿易區真的來了。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自貿區,RCEP協定生效后,已核準成員之間90%以上的貨物貿易將最終實現零關稅。對外貿企業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紅利——RCEP生效后,中國近30%出口可以實現零關稅待遇,涵蓋中國1.4萬億美元的貿易額。
2022年1月1日起,海關總署修訂的香港CEPA項下原產地標準開始執行(海關總署2021年第102號公告公布)。此次針對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4號附件中《協調制度》編碼56.03的原產地標準予以修訂:外貿管理軟件、外貿客戶管理軟件等外貿軟件,是一家專注于外貿客戶資源管理及訂單管理產品及服務的綜合性公司